假姑娘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字,并给他梳长发,穿女装,男扮女装。待长到12岁时,孩童身体健康,或经过问卜,巫婆认为可以恢复原装,方可“剃发”恢复男装,并于是日大宴亲朋,“剪花”祭祀“花婆”,亦称“还愿”。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字,并给他梳长发,穿女装,男扮女装。待长到12岁时,孩童身体健康,或经过问卜,巫婆认为可以恢复原装,方可“剃发”恢复男装,并于是日大宴亲朋,“剪花”祭祀“花婆”,亦称“还愿”。
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12月(清光绪十年十一月),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和俄国驻塔城领事巴勒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8款,主要内容:1.规定北起额敏河,南至玛里山附近,西起国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后卫。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首领义不扎尼等来朝,明廷在其所属之地置此卫,以义不扎尼为指挥同知,罗卜滩咩哥毡为指挥佥事,其地在呼兰河北,小兴安岭以南地区。
?—1534明嘉靖朝琼山黎族起义首领。又称黎福二。海南岛琼山县沙湾峒人。黎族。嘉靖十三年(1534)三月,于琼山县沙湾、居林等黎峒聚众千余人,发动反抗地方官府的武装斗争。率众夜袭守兵营寨,杀典史李士奇
即“吉里迷”(681页)。
十六国之一。铁弗匈奴所建。该部为南匈奴单于裔,右贤王去卑之后。世居今陕西北部长城内外,以游牧为业。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为北魏所破,在※赫连勃勃率领下臣附于后秦姚兴。安帝义熙三年(407),举
藏语音译,指“奴田”(646页)。
书名。南宋“五溪”民族志。1卷。南京朱辅(字季公,浙江桐乡人,汉族)撰。“溪蛮”者,取《后汉书》“五溪蛮”之名,指今湘西及其附近一带少数民族。叶钱序谓:“五溪之蛮,今有五:曰苗、曰徭、曰僚、曰僮、曰仡
元代蒙古将领。又译蛮子带。孛思忽儿弘吉刺氏。※纳陈驸马之子。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兄帖木儿卒,2侄皆幼,袭为万户长,尚忽必烈汗女囊加真公主。成宗元贞元年(1295),封济宁王。因擅杀罪人,受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