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答剌儿
见“兀提剌耳”(111页)。
见“兀提剌耳”(111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晃合丹、晃忽坛、晃兀摊、黄忽答等。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第三子抄真斡儿帖该之子晃豁坛后裔组成。原由察剌合、蒙力克(明里)父子率领依附蒙古孛儿只斤部也
古印。已收存者有8颗。其中7颗是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一为五十年(1785)颁给。前7颗形方,边厚10. 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 5厘米。边镌有汉文“乾隆肆拾年玖月 日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克鲁伦河。东至喀喇陀罗海接本部中左前旗界,西至鄂尔霍图山接本部中左旗界,南至巴彦罕山接本部中左旗界,北至温都尔鞥克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首任札萨克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侄。官学堂亲卫。同光二年(924)八月,奉命朝贡后唐,庄宗李存勖授试国子监丞。
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办事的大臣。等级略次于将军。额设两员,一员由满蒙京官内简放,办理乌里雅苏台等地方事务;一员由喀尔喀四部中的贝勒、贝子中选任,办理喀尔喀四部事务。大臣驻乌里雅苏台(今蒙古国札布哈朗特)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1578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称野邓台吉。因领有土默特所属把林部,故习称把林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第五子。驻牧于大同阳和(今山西阳高县)塞北五百里处的歹颜那失机。隆庆五年(1571),受
见“猛哥帖木儿”(2078页)。
朝鲜族葬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人死埋葬后,在坟前用石块搭一小台,设祭桌置供品,并焚香叩首。如此连续祭祀三天。第一天带供品到坟地上供祭祀称“初云”,第二天叫“拜云”,第三天称“三云”。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之三氏族,即大贺、遥辇、世里。阻午可汗时(8世纪中),分三耶律为七。契丹建国后,以耶律为国姓,诸耶律皆为皇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