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顺帝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辽代※奚族部族名。又作锄得、锄骨里。辽初,太祖四年(910),曾与※乌马山奚等叛辽,被讨平。神册六年(921),以其部人辖得里、只里古摄南府宰相。以后,该部有向辽廷进白麝的记载。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九年(1754),汗车凌从子刚多尔济自准噶尔地区率众千余户归清,封札萨克多罗贝勒,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领宁、郿、慕、常四州。治宁州。故址一说在今黑龙江省与前苏联交界之兴凯湖东岸或东北岸。辖境原为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之一的越喜部故地,约有今兴凯湖东北至前苏联伊曼
即“完颜奴申”(1151页)。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即“赛特”(2467页)。
见“亦鲁河卫”(874页)。
见“阿会部”(1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