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图瓦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改土归流后实行的一种具有军屯性质的兵戍制度。在云南全省分设汛、塘、关、哨、卡于险要山区,招募士兵戍守,驻防垦荒。仅在丽江县即设有18汛、71塘、25哨;中甸、维西两厅共设8汛、66塘。汛塘驻兵多半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见“巴勒滚”(412页)。
云南古国名。简称白国,亦称白崖国。公元前2世纪汉武帝时今白族张氏始祖位果建于益州郡白崖(今云南弥渡县红崖)。三国时龙佑那改名“建宁国”。唐初张乐进求让位于南诏乌蛮蒙氏,共传33代。
亦称上等司。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一等级。包括中书、枢密。用50两银司印。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初封骠骑大将军。嘉平二年(312),封济南王。继拜征西将军,筑西平城(位平阳西,今山西临汾西)以居。麟嘉三年(318),
即“鸿台吉”(2117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客列木臣。蒙古语意为“捕青鼠者”,以其地盛产青鼠,居民以猎取青鼠为业,并以之与他族交换,故名。居住于巴儿忽真隘(约当今贝加尔湖东巴尔
见“勒苏濮”(1986页)
见“前赵”。(17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