刬马军起义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元地方政区名。孛苦江,清文献作布固江或布呼江(“布固”,满语,“鹿”之意)。元代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五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先属开元路,后归水达达路。所在和治所众说不一。有说在今黑龙江下游博朗湖地区(内有的
见“庆云山”(879页)。
藏语音译,又译作“岸奔”,意为“财务官”或“度支官”。唐永徽四年(653)已见史载。香雄地区即设有此官。吐蕃政权建立后,曾设“岸奔榼苏户属劫罗末论”,意为“内府理财官”。在吐蕃占领区河陇及新疆部分地区
彝语音译。意为“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过年时,※曲诺、※瓦加(阿图阿加)两个等级每户必须向主子交纳半个猪头、1斤酒;主子家逢有婚丧嫁娶等事,必须交纳鸡、酒、肉,表示
见“以哈阿哈卫”(399页)。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蒙古语称“布特苏木”,也称“包头召”。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召拐子街。约建于清乾隆年间(1736—1795)。砖木结构,为以圆木支撑的西藏式二层楼房。一楼为经堂;无隔墙;二楼供释迦牟尼;护
1681—1726清朝皇子。满族,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玄烨第八子。良妃卫氏所生。康熙三十七年(1698),封贝勒,才能出众,深得人心。四十七年(1708),署内务府总管事。太子允礽既废,他结诸皇子允禟
书名。清全国地方总志。清官修。清代编撰《一统志》凡三次:第一次始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陈廷敬、徐乾学领其事,乾隆八年(1743)书成。342卷。次年刊行。第二次续修始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亦速惕、别速、别速歹。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皆出自海都(成吉思汗六世祖)。据《元朝秘史》,由别速台之后裔组成;一说为赤纳台斡赤斤后裔,多以前说为是。初依附泰赤乌部,后归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八年(1291),世祖第七子奥鲁赤子帖木儿不花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