剌钵
见“捺钵”(2037页)。
见“捺钵”(2037页)。
①(1271—1304)伊儿汗国第七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阿鲁浑汗长子。幼抚育于祖父阿八哈汗处,习蒙文、畏兀儿文。阿鲁浑在位时,承袭父原有封地呼罗珊、祃拶答而及剌夷、火木思。成宗元贞元年(1295)
见“莽式舞”(1821页)。
又作栏子军,或远探栏子马。契丹兵制,凡举兵,选剽悍之士为栏子军(马)。视出军多寡,少则数十,多则上万。主要任务为侦候敌人动静。居先锋军前20余里,全副衣甲,每行10里或5里稍驻,下马侧听有无人马之声,
即“吉里迷”(681页)。
官名。唐置,唐中期于禁军之6军中各置1人任之,位在大将军之下。西夏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之,以党项贵戚豪右领其职,分正、副。高一级称都统军。金代亦置统军司,督领军马,有统军使,副统军等官。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阿典。来源于部名。在辽代为熟女真的一支。后改汉姓曰雷。
蒙古语音译。又作“别”、“伯”、“毕”、“卑”。源于突厥语,意为“贵人”、“官人”。《元史语解》卷8:“伯克,回回官名”。唐代汉译“匐”,近代音译“伯克”。《元朝秘史》释作“官名”,据《秘史》,在蒙古
又作纳都六设、讷都陆。号曰突厥都六。突厥阿史那氏先祖。相传为伊质泥师都之子,兄弟4人,居长被共奉为主。有10妻,所生子皆以母族为姓,阿史那者为其小妻之子。都六卒,诸子于大树下共为誓约:向树跳跃最高者共
?—1467明代广西瑶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曾参与侯大苟领导的大藤峡瑶族人民大起义。成化元年(1465)侯大苟牺牲后,与王牛儿等人聚集残部,在大藤峡继续坚持斗争。翌年十月,率义军夜袭浔州
门巴族婚姻习俗。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热古”,门巴语音译,即棉线类的纺织物,有多种颜色。结婚日,送迎亲队伍路遇背负者,以背筐内的物满或背的水满为吉兆。届时,新郎或新娘要给背负者颈上及其背筐或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