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路草,保持道路通畅,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413后秦将领。字子章。羌人。后秦主※姚兴弟。初以司隶校尉佐姚兴。皇初元年(394)姚泓被立为太子后,曾受命与中书令姚晃同辅太子,入直西宫。后拜卫大将军。弘始十年(408),曾统军2万,节度诸军攻
见“怛逻斯”(1501页)。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瓶口作花口式杯形,长颈呈竹节状,上塑出凤首,故名。器物高大,一般为广圆肩,圈足。有的上饰花纹。用于盛水或奶,是契丹游牧生活的反映。
元代乌思藏属下13处军政建制,以僧俗首领为万户长进行管理,简称十三万户。世祖中统元年(1260),封土蕃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赐予乌思、藏(即前、后藏)为其封地;又封其弟恰那多吉为白兰王,
湖名。又称“捕鱼儿纳浯儿”。“纳浯儿”蒙古语意为“湖”。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贝尔湖。《一统志》作“布雨尔湖”,《水道提纲》作“布伊尔湖”。有哈拉哈河汇入,乌尔逊河流出,面积约600余平方公里。环湖水草
即“蒙古纲”(2326页)。
见“颇罗鼐”(2139页)。
18世纪40年代,卡普清教会传教士在拉萨建成教堂和僧舍后,在四噶伦(西藏总理政务官员)之一颇罗鼐支持下,开始传教活动。部分僧人认为容忍此事,不久基督教将取代藏传佛教,遂利用藏民基督教徒拒绝达赖喇嘛摸顶
即“西陲总统事略” (715页)。
1249—1311元朝大臣。又译月赤彻儿、月失察儿、月赤察而。蒙古许兀慎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博尔忽曾孙,失烈门子。16岁入怯薛(护卫军),任博尔赤,司御膳。至元十七年(1280),任怯薛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