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罕傣族反土司斗争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一面向群众宣传教义软化群众,一面报请宣慰使和国民党军队前来镇压。群众拒绝其诱惑,积极进行武装斗争的准备,当反动武装抵达后,即遭人民武装痛击。召孟麻尼坎被迫放弃土司职位,逃走,斗争取得胜利。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一面向群众宣传教义软化群众,一面报请宣慰使和国民党军队前来镇压。群众拒绝其诱惑,积极进行武装斗争的准备,当反动武装抵达后,即遭人民武装痛击。召孟麻尼坎被迫放弃土司职位,逃走,斗争取得胜利。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检查会计,审核有关单位每年账目收支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官府强行征购粮草的措施。源于北魏,辽、金、元沿之。《元史·食货志》:“元和籴之名有二:曰市籴粮,曰盐折草”。所籴粮草由官府支付钞币或盐引,供边庭军需、京师日用,或贮于常平仓以备荒。每年籴粮数万石,多达
1729—1796清代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阿柔鲁德山下之阿尼家族。被确认为阿旺洛桑丹白坚参转世之呼毕勒罕。在大堪布赤钦·丹白尼玛主持下,于雍正十一年(1733)在古尔寺坐床,拜曲贡徐瓦为经师。1
契丹特殊的习俗与刑罚。《辽史·国语解》:“凡帝亲征,服介胄,祭诸先帝,出则取死囚一人,置所向之方,乱矢射之,名射鬼箭,以祓不祥。及班师,则射所俘。后因为刑法之用。”《礼志》载之,归“皇帝亲征仪”;《刑
见“孩里”(1782页)。
清朝武官。镶黄旗包衣满洲人。富察氏。世居讷音地方。公主下嫁察哈尔王子布尔尼,以其为长史。康熙十四年(1675),察知布尔尼谋叛,密遣弟阿济根赴京呈奏。旋布尔尼叛,速回京领兵击之,事平,以功授二等阿达哈
571—639唐朝大臣。字叔玠。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先世系乌丸王氏,一说为汉王霸后裔。梁右卫将军※王神念(北魏时南奔)曾孙,北齐乐陵太守王子。隋开皇末官奉礼郎,因其
地区名。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所在今辽宁沈阳市。境域东西180里,南北130里。东接兴京(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邻锦州府广宁县(今辽宁北镇县),南抵辽阳州,北至铁岭县。辽属东京道,金为沈州治
清代新疆湖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西域水道记》等书作巴勒喀什淖尔。“巴勒喀什”,西蒙古语,“宽广”之意。“淖尔”,“湖”之意。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尔喀什湖。该湖向属中国,明清之际为准噶尔部辖
参见“托高会”(7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