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遮土千总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勐琏酋叭陇法之弟钪郎法因援勐涽有功,得食邑勐遮。传至刀细闷纳,于雍正间(1723—1735)随征普洱、思茅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召楠降等承袭土千总。传至刀正经,于宣统二年(1910),踞顶(景)真为乱被诛,革土职。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勐琏酋叭陇法之弟钪郎法因援勐涽有功,得食邑勐遮。传至刀细闷纳,于雍正间(1723—1735)随征普洱、思茅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召楠降等承袭土千总。传至刀正经,于宣统二年(1910),踞顶(景)真为乱被诛,革土职。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
见“拓跋推寅”(1361页)。
见“捺钵”(2037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即“夹谷清臣”(749页)。
珞巴族义都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察隅地方。旧时收买勇士杀死仇敌是复仇的办法之一。收买的对象,一般为外氏族人,这样对方失去警惕,可以比较容易接近仇敌。收买勇士的价格较昂,一般要20头牛左右。代价讲定
见“虎儿文卫”(1385页)。
见“图墨德达尔罕岱青”(1439页)。
?—1395明初将领。又名国胜,字宗异。回族,安徽定远人。出身地主家庭。自幼喜读兵书,讲论兵法,精于骑射。元末随父避于山中,据寨自保。至正十二年(1352),与兄国用率众归附朱元璋,备宿卫,居帷幄,参
?—1454明景泰年间苗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与侄黄龙、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受黄龙派遣坚守水坪大寨。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