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即“绝奴部”(1785页)。
即“绝奴部”(1785页)。
明代云南湾甸傣族首领。初受麓川宣慰使思伦法委为湾甸陶孟。永乐三年(1405),升湾甸长官司为州(治今云南昌宁县西南湾甸镇),以其为知州,赐印章、金牌。四年,明廷以湾甸道里险远,改每年朝贡为三年一贡,如
见“委兀慎”(1454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帕万户、帕竹万户,《元史》作伯木古鲁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
隋代突厥汗国大臣。又作窟合真、窟舍真、库真。阿史那氏。沙钵略可汗第七子。初任特勤。隋开皇五年(585)七月,奉父命入朝隋,文帝杨坚拜其为柱国,封安国公,宴之内殿,引见皇后,赏劳甚厚。自此,突厥贡使岁时
见“吕绍”(775页)。
见“孛徒”(989页)。
见“赤寔得本”(1015页)。
纥石烈部首领之一。女真族。居活剌浑水(今呼兰河)诃邻乡。腊醅之弟。弟兄7人,素有名声,为众所服。乘温都部乌春等起兵反叛劾里钵联盟之机,与兄腊醅一起,约集乌古论部骚勒勃堇(部落长)、“富者”(部落贵族)
见“烛偎水部”(1929页)。
?—1656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贝勒※穆尔哈齐第五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十二月,擢骑都尉,封一等奉国将军。清崇德二年(1637)四月,预议政。六年(1641),随皇太极围明松山(今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