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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律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佚,篇目可考者有刑名、法例、宫卫、违制、户律、厩牧、擅兴、贼律、盗律、斗律、系讯、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5篇。史称其“法令明审,科条简要”,将晋律的《捕律》与《毁亡律》合并为《捕亡律》,是劾捕缉拿罪犯、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又从《系讯律》中分出《斗律》,即斗殴之法,该篇从秦汉至晋尚未有过。这些都对后世《唐律》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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