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见“丹必占灿”(378页)。
书名。元胡祗遹(1227—1295)撰。26卷。卷1至卷8为赋、诗、诗余,卷9至卷19为文,卷20至24为杂著,卷25至卷26为语录。作者武安(今属河南)人,字绍闻,号紫山,因以名集。初被荐充为员外郎
?—1819清代临安反封建领主起义首领。哈尼族。※高罗衣侄。嘉庆二十二年(1817),高罗衣起义失败被杀后,他于次年六月复称王,与随高罗衣举事失败脱险的副军师马哈扎结合,率众再度起义。聚哈尼、彝族50
1798—1871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王佳氏。字秀峰。道光间,历任侍卫、副都统。咸丰三年(1853),以太平军由湖南下汉阳,欲取荆州,奉命专统荆州防务。四年,任荆州将军,督师配合湘军曾国藩部合攻武
西羌的一支。见“当煎羌” (763页)。
见“石鲁”(448页)。
又称“达牟欧”。独龙语音译,意为“山神”。即“司野兽之神”。过去独龙族每个家族都有公共猎场,习惯季节性集体狩猎,出猎前必须集体举祭山神,参加狩猎者用玉米面、荞麦面等捏成虎、豹、熊、鹿、岩羊、野牛、野猪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扎达县的中印边界线中国领土内,向属扎布让宗管辖。为中印民间贸易的一个重要市场。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第二款规定,中国政
?—645隋末唐初东突厥贵族。又称李思摩、思摩。阿史那氏。咄六设之子,※启民可汗染干从弟。唐朝扶立之东突厥可汗,称乙弥泥熟俟利苾可汗。隋开皇(581—600)末,启民可汗附隋南下后,被碛北诸部奉为可汗
见“忽剌温”(1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