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苗疆所设的沿边土墙。万历四十三年(1615),辰沅兵备参政蔡复一以苗路崎岖难以周防为由,自贵州铜仁至湖南保靖沿边建筑土墙。墙宽4尺,高9尺,墙外深濠,濠外栽竹签棘刺。迤山亘水380余里,费官银4
?—1809清朝大臣。正黄旗蒙古人。伍弥特氏。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前锋授为蓝翎长。随征金川、台湾,俱有功。累迁参领,赐号“继勇巴图鲁”。五十七年(1792),随将军福康安、参赞海兰察抗击入侵后藏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即“觱篥”(2547页)。
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藏文写作“nang rje po”。其意解释不一。藏文直译为“内王”,故又有译为“内相”者;一说可能是“万户都护”或“州内万户长”。在敦煌藏文文献中多见任此职者。敦煌文献伯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门源县城以东,东至多隆水与珠固部落相邻,西界加多部落,南接互助县,北临甘肃省永昌县。下辖哈力河、本加、完改、宗哇、苏科诸小部落。千户住格鲁派寺院仙米寺。原为加多部落所辖小部落之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
族名。中国傣族的自称。读作“Dai”。其先民汉晋时称“滇越”、“掸”或“擅”;“僚”或“鸠僚”,唐宋时称“金齿”、“银齿”、“茫蛮”、“白衣”等;元明时称“白衣”、“百夷”,清以后称“摆夷”或“摆衣”
见“失怜答里”(591页)。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