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博户大渠
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又称哈尔博户大渠。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决定兵分三路收复新疆,居住在伊犁的锡伯族军民300人闻讯后,在总管喀尔莽阿率领下移居博尔塔拉(今博乐县一带),从事耕种,并开挖了这一条50多里长的大渠。为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经过4、5年辛勤劳动,终于储备了大量粮食,为清军收复伊犁做出巨大贡献。
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又称哈尔博户大渠。光绪元年(1875),清政府决定兵分三路收复新疆,居住在伊犁的锡伯族军民300人闻讯后,在总管喀尔莽阿率领下移居博尔塔拉(今博乐县一带),从事耕种,并开挖了这一条50多里长的大渠。为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经过4、5年辛勤劳动,终于储备了大量粮食,为清军收复伊犁做出巨大贡献。
官名。职位仅次于宣慰使,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任土官,在宣慰使缺员时,则承担宣慰司的全部事务,起宣慰使作用。元代秩从三品,明代正四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藏语音译,意为“寨首”。解放前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头人。每个村寨均有一名。世袭。受命于土官,向寨众传达政令,办理本寨事宜。不享有任何特权。寨众对之亦无任何义务。
辽道宗朝大臣。字乌古邻。契丹族。宰相萧辖特六世孙。性刚直,不惧权贵,每大议,无视帝有难色,毅然决之,故有威重。咸雍五年(1069),任马群太保,察知群牧治理冗乱,常以少为多,以无为有,上下相蒙,积弊成
见“孛鲁欢”(990页)。
即“苴仁”(1333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头饰。民和土族称为凤凰头。民国初年土族妇女的头饰。流行于今青海省互助、民和、大通等地。分吐浑扭达(又记为托欢·扭达,汉语称干粮头,形似圆饼)、捺仁扭达(汉语称三叉头,形似三支箭)、适格
见“设罢”(923页)。
见“回离保”(781页)。
书名。蒙文蒙古编年史。内蒙古札鲁特部高僧固什·答理麻撰。乾隆四年(1739)成书。6卷,97页。记述成吉思汗迄清朝的蒙古族历史。对元末至清初蒙古各部的名称、起源和变迁,提供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史料。其中
?—1660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世居翁牛特地方。原系蒙古察哈尔汗之宰桑。天聪八年(1634)八月,察哈尔林丹汗败亡后,与噶尔马等率6千人来归,授一等梅勒章京世职。崇德六年(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