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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差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土司“打冤家”或与官府发生冲突时,须出人、马(或牛),自带枪支、弹药和口粮应调出战,须向土官纳粮、柴草、鸡、羊、鸡蛋、皮袋、毛绳等实物贡赋、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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