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武宗至大元年(1308,一说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云南王忽哥赤子也先帖木儿由云南王进封。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
见“埃勒”(1801页)。
明镇戍海南岛防区的军事机构。洪武五年(1372),改海南分司置,仍辖原海南分司东西2所。六年,改东西2所为左右2所,翌年又添置中、前、后3所,后来又陆续在儋州、万州、昌化、清澜、南山、水会置所,辖内共
①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
见“忽都虎”(1489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1848清朝大臣、诗人。字笠畊、备卿,号梅舫、雪渔、随莽,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浙闽总督玉德之子。由荫生历官刑部侍郎、驻藏大臣。善为诗,早年诗作,风华典赡。嘉庆(1796—1820)年间,居官、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分上、下郭密。辖9小族:朵让、江拉、多剌、登楞、焕木、质盖、作什纳、当加呼却、贺加尔,有千户1员,百户9员,属民4000余户。居黄河北岸。上郭密地膏沃,耕牧并行。下郭密地贫瘠,
见“乾陀罗”(19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