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鲁兀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①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与兀列河等四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博戈罗茨科耶附近,有说在宏格力河流域。 ②永乐十二年(1414)置,《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设置之卫均改作弼勒古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①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与兀列河等四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博戈罗茨科耶附近,有说在宏格力河流域。 ②永乐十二年(1414)置,《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设置之卫均改作弼勒古河卫。
见“长白山”(365页)。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当锡林河(今西林河)下游,东与北界浩齐特左翼旗,西及南界阿巴噶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至噶尔玛色旺,
河流名。北魏时称武泉河。蒙古语称巴哈图尔根河,小而湍急之意。大黑河支流,位于内蒙古中部,发源于呼和浩特市北哈拉沁沟。经呼和浩特市,流入土默特左旗,注大黑河。全长33公里,主要支流有乌素图河,坝口子河、
见“高昌”(1907页)。
见“夏不鲁罕丁”(1851页)。
见“耶律希亮”(1313页)。
苗族头饰。每逢举办接龙祭典时,妇女所戴的一种银冠。帽后部拖有50公分长的银链,上缀铃、花、鸟、蝶等形体的各种银制小物件。顶部有银花、雀等。幅沿周围缀有银铃。全幅所缀银饰品近百种。做工精细。流行于湘西、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见“室点密可汗”(17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