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票庄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代表旗署开出欠条或借据,即印票。王公旗署开出印票,不仅对赊货或贷款者负证明的责任,而且负保证还债的责任。据说“印票”上写有:“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字样。这种贷款利润高,手续简便,又可得到保证。旅蒙商号多借此累积钜万财富,著名的※大盛魁即是其中之一。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代表旗署开出欠条或借据,即印票。王公旗署开出印票,不仅对赊货或贷款者负证明的责任,而且负保证还债的责任。据说“印票”上写有:“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字样。这种贷款利润高,手续简便,又可得到保证。旅蒙商号多借此累积钜万财富,著名的※大盛魁即是其中之一。
清代学校的一种。清制“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学校教育也按旗制编组,由国家官办。初建于天命年间(1616—1626),清太祖曾旨令巴布海、专退、萨哈连、武巴泰、雅祥额、阔倍、札海、欢岱8位师傅“善教”
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世人”,意为“异姓人”、“异族人”。在古代蒙古社会,凡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各斡孛黑(氏族),属同一“牙孙”(骨、族系),互为亲族,彼此不能通婚,一切异氏族人均称“札
元初将领。初名抄儿赤。哈剌鲁氏。随父沙的居河南柳泉(今宜阳县西)。五岁为宋军所俘,年18,留刘整部下。中统二年(1261),随刘整归降蒙古,为管军百户。至元三年(1266),从破宋将夏贵于云顶山。五年
唐羁縻州名。故地在武威南閤门川(今青海大通河一带)。唐高宗咸亨三年(672),内附之吐谷浑部落入居唐境后,相继散徙各州。其迁至此地者,置州以辖之,隶凉州都督府。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吉朗吉卫。正统(1436—1449)后设。
官名。五代、宋置。一般由边疆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中委任,统部落兵马。宋雍熙二年(985)党项首领李继迁占银州,在预署官职中设之。李德明相沿以党项人任之。西夏建国于12监军司中设此职,则不分党项与汉人悉委任
①清高宗弘历年号。1636—1795年,凡60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高宗弘历(643页)。
即“斡鲁朵”(2426页)。
金代杂税之一。金代发行纸币交钞,贬值后即发行一种新币以代旧币。钞法屡变,随出随废,制纸币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兴定元年(1217)五月,桑皮故纸已甚难得,遂令计价,作为一种附加税向百姓征收,但限于征收
即“兀惹”(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