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知政事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官名。简称参政。唐、宋始置。辽、夏、金、元沿之。辽南面朝官中书省下设参知政事。金尚书省置2员,从二品,与左、右丞同为执政官,佐宰相治省事。元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后,于中书省置参政1员,多时增至4员。至顺元年(1330),定置2员。至元七至八年(1270—1271),二十四至二十八年、至大二年至四年(1309—1311),尚书省亦置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各行中书省亦设此职。
1197—1228蒙古国大将。又译孛罗、兀鲁。札刺儿氏。※木华黎国王子。通数种语言,善骑射。元太祖十八年(1223),父死,嗣国王位,继掌经略中原事。在西域朝觐成吉思汗,受命讨西夏。十九年,破银川而还
金大臣。又作阿勒根窊产。本名窊合山。女真族。阿勒根氏。好学,通吏事。天会十四年(1136),选充尚书兵部孔目官,历任尚书省令史、右司都事、大理丞、会宁少尹、同知会宁府事、尚书吏、礼部郎中。贞元二年(1
见“昔剌思”(1345页)。
见“哈剌千户所”(1642页)。
藏语音译,①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土司辖区专门管理土司财政收支及境内赋税收入的人。由四大※“涅巴”(管家)中选1人担任。另设副职1人,专管土司家内部的收支与物资的保管。除任“涅巴”时土司
①见“萧陶苏斡”(2002页)。 ②见“耶律学古” (1314页)。 ③见“耶律斡特刺”(1328页)。 ④见“耶律室鲁”(1317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时在氐族聚居区置。为※十三氐道之一。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东汉时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白水江上游,四川南坪县境,也即甘肃文县之西。三国蜀时废(一说西晋时并入阴平县)。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
见“萧孝忠”(1994页)。
即“诺曷钵”(19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