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都督
见“左都督”(458页)。
见“左都督”(458页)。
1523—?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简译作那木按、那木孩。孛儿只斤氏。※吉囊第三子,※吉能弟。领右翼达喇特杭锦和墨尔格特巴罕,为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杭锦旗)始祖。驻牧于榆林边外。嘉靖三十三年
我国自称maη35的“莽人”使用的语言。当地傣族称他们为“岔满”。莽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的南课新寨、平河中寨、下寨和雷公打牛等4个村寨,共500人左右。在国外主
僜语音译,意为“穷人”。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贫民。随着氏族组织解体,私有制的发展而产生。占有少量土地,缺少劳动工具,生活贫困。有的需要靠当雇工和借贷维持生活,成为被剥削的对象。
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土家族。苗族“吴面儿之难”后,诸土司地多荒废,罢承袭。永乐二年(1404),招复流散“蛮”民,以故土官之裔,请仍设治所。因其户小,降散毛宣抚司(今湖北来凤县)为长官司,授长官。四年
书名。乾隆二十八年(1763),清帝弘历据内归准噶尔人提供资料撰。全文约3000字。载准噶尔部源流、历史沿革以及噶尔丹策零死后诸子争权、达瓦齐和阿睦尔撒纳煽乱、准噶尔24鄂托克、21昂吉的人户数等情况
藏语音译,又作宁穷、娘穷,意“小户”、“贫弱户”。此称元代已有。西藏民改前,因劳力弱未被农奴主分予“差岗地”,较※差巴地位更低的一个社会等级。其中一部分仍被固着在所属农奴主的领地内,被分予少量※工资地
?—1509或1510明代天山乞儿吉思(柯尔克孜)人首领。东察合台汗国阿黑麻汗(一称土鲁番王)之子。明弘治十七年(1504),父卒,兄弟为争夺汗位内讧。长兄满速儿汗继位后,受排斥,西奔天山乞儿吉思处,
西部喀喇汗王朝可汗。河中地区(今阿姆、锡尔两河间地)征服者※纳赛尔·阿尔斯兰伊利克之子。初号贝里特勤。原遭※阿里特勤诸子囚禁,1038年逃脱,以武力夺取河中地区。1039年击退伽兹纳王朝的进犯,声威大
唐宋时邕州羁縻州服兵役的农奴。最早见于北宋王安石《论邕州事宜》:“其选择管内丁壮事艺精强之人,与免诸般科率工役,则谓之田子甲,又谓之马前牌。”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亦谓:田子甲“言耕其田而为之甲士也”
指解放前瑶族一些地区占有数量较多的田土和荒山的人或阶层。多把荒山佃给无土或少地的※“山丁”垦种,收取实物或货币地租,或采用“种树还山”的剥削方式。过去广西大瑶山的茶山瑶、坳瑶和花蓝瑶均属这一阶层,除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