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春秋时秦国谋臣。其先为晋人,亡入西戎事戎王。通晋、戎语。戎王闻秦穆公贤,使其观秦。与穆公广论治国安邦之道。穆公爱其奇才,遂用内史廖计,离间其与戎王的关系,以优礼待之,与其“曲席而坐,传器而食”(《史记
明代藏区部落名。史载其族居牧塞内,湟水以北,西去西宁卫50里之多巴古城西纳川一带,即今青海西宁市湟中县西纳川拦隆口乡一带。为青海藏族中有影响的古老部落之一,最晚在北宋时已见史册。洪武十三年(1380)
贵州彝文史书。主要记载水西(今贵州大方、黔西一带)官制。水西土司划其辖地为12则溪,设官治事。最高官职称兹目(汉称土司),大部落称慕濯、玛濯、玛衣、衣胥。把事总称阿牧。文职谘议者称更苴、慕魁、濯魁;执
1248—1294元代乌思藏高僧,世祖帝师。又作亦摄思怜。出身于萨迦寺之东院。初被萨迦派僧众推选至内地,从萨迦第五祖※八思巴学法,随侍左右,得谒元世祖,深受赏识,故其戚族中有多人入奉宫廷,为皇室上师。
景颇语。汉语俗称“姑爷种”与“丈人种”。解放前云南景颇族盛行的一种单向姑舅表婚制。习惯规定,姑家的男孩必须娶舅家的女孩为妻,即姑爷家的表兄弟,是舅家表姊妹的当然丈夫,故姑家被称为“姑爷种”,舅家被称为
见“达密里部”(734页)。
金朝官员。又作乌林答赞谟、兀林答赞谋、乌陵赞谋。女真族。乌林答氏。初充闸剌(意“行人”),办理与辽、宋来往交涉事宜。太祖天辅三年(1119),使辽议和,后又奉阿骨打命使辽,和议终不成,遂发兵克临潢。太
见“榕江县”(2420页)。
?—1597托钵僧。又称伊禅卡兰。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长子。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左右,继袭父位。相传早年为与弟伊斯哈克·瓦里争夺教派领导
见“石砫宣慰司”(4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