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前104西汉时小月氏右苴王。武帝元封四年(前107),率众归附汉朝,被封为騠兹侯,赐食邑1900百户。太初元年(前104)卒。无后,爵除。
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
唐代嶲州东蛮两林部首领。又作苴乌星。辖地在勿邓部之南70里,丰琶部之北,占有今四川越西县普雄地区及美姑县北部,与勿邓、丰琶合称东蛮三部。下辖十低三姓、阿屯三姓、亏望三姓。地虽狭,势力最强,被三部推为长
即“秃麻”(1082页)。
①见鄂尔多斯部领主“谔巴卓哩克图”(2129页)。 ②见多罗土蛮部领主“著力兔歹成台吉”(1988页)。
参见“根保”(1811页)。
清代内地移居新疆之回、汉民屯田。又称户屯。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朝政府为加强对天山北路的开发,从甘肃肃州(今酒泉)、安西、高台等地招募农民300户,送往乌鲁木齐屯田。后又陆续从内地迁回、汉民户到
动物名。因其角似鹿非鹿,头似马非马,身似驴非驴,蹄似牛非牛,故俗又称“四不象”。分布于欧、亚及北美洲的北极圈附近。居住黑龙江上游地区的鄂伦春、鄂温克等族,养之作为交通工具。鄂伦春含义之一,即为“使用驯
见“拓跋弘”(1356页)。
见“归顺州”(5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