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见“哲赫林耶”(1859页)。
①见“耶律突吕不”(1327页)。 ②见“耶律海思”(1319页)。
呼和浩特清代石碑。俗称记功碑。建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石碑为两块,分立于呼和浩特崇福寺(小召)院内正殿前左右侧的两座亭子里,称御碑亭。每座碑亭有8根柱子,上盖八角瓦顶。碑立于基石上,高达3米余,
1652—1723清代青海曲藏寺(广济寺)高僧。藏族。系曲藏·南嘉班觉尔之转世呼毕勒罕。于赞波·端珠嘉措处出家。曾在西藏求学,在泽塘巡回辩经,于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前受近圆戒。曾任塔尔寺密宗学院法台。
古州名。①古为西戎地。春秋及秦、汉为羌、胡所居。北魏孝昌二年(526),改鄯善镇置,治所在西都县(今青海乐都县)。隋大业三年(607),改置西平郡。唐武德二年(619),复为鄯州。贞观十五年(641)
藏语音译。西藏亚谿贵族家族之一。始于十三世达赖喇嘛之父土噶仁青,以子荫由达布地方朗顿村农民跻身贵族行列,封公爵。光绪十四年(1888)长子顿珠多吉袭公爵,次子罗桑扎巴,僧官,后入赘珠巴家族;三子强巴南
明代东蒙古右翼满官嗔部领主。又译科赛、郭锡、浩锡等。满都鲁可汗部下※脱罗干子。成化十五年(1479),父子协同亦思马因翦除权臣磘加思兰,有功于汗庭,尚满都鲁次女伊锡克公主,称塔布囊(驸马)。史称“赤面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即“完颜宗隽”(1156页)。
回民学校名。设於北京牛街原清末“南营守备署衙门”旧址。1928年北平(今北京)市政府参事孙绳武(回族)等人发起创立,孙担任校长,时称清真中学。校设董事会,董事长白崇禧,副董事长马福祥、马邻翼,孙绳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