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称海城”(1882页)。
见“萧匹敌”(1992页)。
?—1681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先世乌斯藏加渴人,明封颁宣慰使,世袭土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平定全蜀,以首倡投诚,缴宣慰使印,奉旨给瓦寺安抚使印、号纸一道。康熙二年(1663),以杂谷阿朋作
解放前云南独龙等一些少数民族用以判断盗窃等案件一种习惯方法。独龙族人视盗窃为最可耻之事,若发现偷盗嫌疑,经家族长调解未决,便用铁锅把水煮开,再放进蜂蜡和一块石子,被告者要伸手将锅内石子取出,若手被烫伤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黎语,老人的意思。原是黎族地区对办事公道和受人尊敬的老人的称谓,村中偶有纠纷,多由他们出面调解。随着近现代黎族地区的阶级分化,逐渐演变为对有权有势的头人的称呼。如清末的总管、哨官;国民党时期的团董、乡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千户1员。
见“拉鲁”(1367页)。
满语音译,又作噶珊,汉语意为“村屯”。清代东北满族等聚居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例以城区称“坊”,近城地带曰“厢”,厢以外曰“乡”。乡居的各村庄、村落,即“嘎山”。后金天聪(1627—1635)间,以“屯
1866—1939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因排行第八,人称八哥。广西钦州大寺人。壮族。早年投身会党,好侠行义,颇有组织才能,被会众举为首领。光绪末年,在广西镇南关一带开展反清斗争。后率部投奔孙中山,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