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晋宪祖
见“臬捩鸡”(1890页)。
见“臬捩鸡”(1890页)。
回族说唱艺术。俗称“家曲”。回族举行婚礼时,邀请民间歌手演唱的曲调。流行于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青海、宁夏、新疆等回族聚居地区。分散曲、叙事曲、五更曲、说唱曲(也称“打调”)和酒曲等五种。其传统演唱形式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称迦当派。意为“教试派”。有新旧之分,旧者在宗喀巴创格鲁派之前,新者始于格鲁派开派之际。该派晚于宁玛派,始于西藏后宏期佛教兴起之际。首创者为印僧阿底峡,继由其弟子仲敦巴定
土族地区名胜。位于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十字街心。始建于明天启四年(1624),飞檐斗拱,共三层,高约4—5丈,4根粗大内顶天柱和12根外柱分三层支撑整个楼亭,高大雄伟,雕刻精致,绘画优美,光彩夺目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
清末新疆工厂名。又名木沙也夫皮革厂。宣统元年(1909)为抵制俄货而建立。初为官商合办,资本约30万两。不久改为商办。由维吾尔族商人木沙也夫经营。曾从德国购进机器,聘德、俄两国技术人员指导。但因俄商在
见“完颜习古迺”(1164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卫士”,汉称“头人”。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即土司、贵族等,属世俗封建主,世袭。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拥有一定领地
见“勒苏濮”(19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