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秦高祖
见“姚兴”(1172页)。
见“姚兴”(1172页)。
明思想家、文史家回族※李贽(字卓吾)墓。李贽因反对封建礼教和假道学,被诬告,避居通州(今北京通县)。万历三十年(1602)春,复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下狱。三月十五日,自刎而亡。其友马经纶遵遗嘱,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多勒建国低宝那城(约位于今阿富汗迈马纳城地区)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官名。元置宣慰使司,掌军民之务,分道总理郡县,有边陲军旅之事者,其所驻衙门则兼称都元帅府,宣慰使亦兼称都元帅。后延及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豪酋,给予金符,秩从二品,管理所部军民事务,三年一贡方物。
即“刘眷”(859页)。
?—1700清康熙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琼山县指马峒人。黎族。因不堪忍受地方文武官属役使黎族群众入山采香、藤、花梨、紫檀等物之苦,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二月,在指马峒宰牛传箭,倡导黎人武装反抗官
见“许兀慎”(92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满洲源流考》作讷穆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与甫门河卫、哈鲁门山千户所同时设立,以白百舍等为都指挥、千百户。在今黑龙江省
书名。清代俞益谟撰。8卷,16册。有康熙四十四年(1705)俞氏余庆堂刊本。主要记载康熙四十二年(1703)辰州苗民暴动,清廷镇压经过及善后事宜。对研究苗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
见“庄秃赖”(8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