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右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尔接西宁边外界,南至哈沙图接南右翼末旗,西至哈拉素布鲁汉接东上旗,北至前左翼头旗及西右翼前旗界。分属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尔接西宁边外界,南至哈沙图接南右翼末旗,西至哈拉素布鲁汉接东上旗,北至前左翼头旗及西右翼前旗界。分属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记载羌族地区土司制度的碑刻。清咸丰三年(1853)九月二十四日,四川茂州直隶州汶川县(今四川汶川县)正堂奉上司批准同瓦寺土司十八寨及县绅士保甲公立。该碑详定瓦寺各项差役条规事项,具体规定各塘土兵每年应
见“盆奴里国”(1706页)。
古地名。高句骊据有辽东地区后筑。为高丽国西境最重要军镇。故址今一般认为即今辽宁抚顺市北高尔山山城,但旧说纷纭:或说在今辽宁新宾县城北;一说在该省开原或新民县境;明代更有人指在今大连市金州区。乾封二年(
参见“叭”(542页)。
见“卓其笃”(1382页)。
见“纳罗泼”(1270页)。
蒙古族传统习俗。自古以来,居住在大漠南北的蒙古族,与白色有不解之缘,以游牧为业,牧放白色的羊群,食用白色的奶和奶制品,住白色的毡帐,穿白色的羊皮袄,使他们对白色产生亲切敬爱之感,以白色为圣洁、高贵、吉
古羁縻州名。“傥犹”壮语音译,意为“太阳”。五代南汉置,北宋属广南西路邕州左江道。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存福、※侬智高家乡。北宋庆历元年(1041),侬智高与其母阿侬在此发动反抗交趾李氏王朝的武装起
即“纳曼”(12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