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左翼次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一年(1746)置,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子多尔济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与前左翼头旗共辖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柴集河(今沙珠玉河)注入盐池左近。东至达赖喇嘛商上堪布驻牧地,南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努克孙山鄂昔齐,北至乌兰墨尔河。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一年(1746)置,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子多尔济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与前左翼头旗共辖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柴集河(今沙珠玉河)注入盐池左近。东至达赖喇嘛商上堪布驻牧地,南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努克孙山鄂昔齐,北至乌兰墨尔河。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1862—?清末民国时期苗族文学家。湖南永绥(今花垣)板塘寨人。又名板塘、石豹。被苗族人民誉为“歌圣”。自编诗歌,自造苗文(称为板塘苗文)记录之。并以此种苗文将中国古典名著《十三经》、《廿四史》中的故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各族人民的武装。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对内蒙古工作方针的指示及1945年11月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关于“准备建立内蒙古人民自卫军”的指示要点,1946年“四三”会议后,由内蒙古
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源于唐、宋,金、元沿之。元代,凡军用马驼、料草,宫廷所用缎疋、皮货等,均按户等高下,田产多寡分摊,诸色户与民均当。军、站户一度获免,以钱助民和买。其制弊端甚多,由于官府给价
即“议政王大臣会议” (615页)。
?—1800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汗。一译汗霍加。原为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苏勒坦(苏坦)巴喇克子。20岁时,以父病逝,随母改嫁右部苏勒坦※阿布勒比斯。被阿布勒比斯育为己子。乾隆四十八年(178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据说是专司无名病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它是由鄂伦春南面的地方传入,无神像,用狍子和野猪供祭。
1075—1135金朝皇帝,即金太宗。亦作乌奇迈、吴乞马,汉名晟。女真族。完颜氏。世祖※劾里钵第四子,太祖※阿骨打弟,为穆宗※盈歌养子。收国元年(1115)七月,命为※谙班勃极烈。太祖出征,常居守处理
蒙古语音译,意为“分支”、“部分”、“队伍”。为台吉所属领地组织,出现于西蒙古。由准噶尔汗或珲台吉统辖。噶尔丹策凌时设置21昂吉,约10万户,每一昂吉近5千户。由卫拉特各部有权势的台吉分领之,如绰罗斯
即“段功”(1692页)。
书名。辽室昉、邢抱朴撰。20卷。记辽太祖、太宗、世宗、穆宗、景宗五朝史事,因在统和九年(991)正月修成上进,故名《统和实录》。已佚。其内容由今本《辽史》有关诸帝纪、后妃传、表、志略可考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