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犯
见“狐偃”(1481页)。
见“狐偃”(1481页)。
河名。南北朝时吐谷浑四大戍地之一。原水域在今陕西府谷县北50里,自西北沙漠界流入,迳清水堡(今陕西府谷县清水镇)东南注于黄河。吐谷浑曾于其东黄河上建※“河厉桥”。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双江佤族地区对长工的称谓。当地所雇长工不论男女和年龄大小一般只管吃、住和每年给一点衣服,不再另给工资。但也有一些村寨对20岁以上的长工可酌情给少许工资,或与雇主有亲族关系者也会多少
即“板升”(1293页)。
宋代党项首领。投附宋朝为官。善制弓弩,宋熙宁年间(1068—1077),向宋献偏架弩。是弩上设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可射300步,能洞穿重札,谓之“神臂弓”。其官至防御使、团练使。诸子皆以骁勇雄于西边。
①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及各王朝之间的贸易关系。早在春秋时期就存在。据《左传》记载,周灵王三年(前569),晋悼公实行※“和戎”政策,以货物购取戎狄的土地。西汉开设“关市”与匈奴及南粤赵佗进行交易。东汉与乌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著名白文石碑。全称《词记山花·咏苍洱境》。因以白族“七七七五”式“山花体”写成,故名。立于明代景泰元年(1450),原镶嵌于云南大理喜洲圣源寺观音殿壁柱间,现存大理文化馆。质系大理石,碑高110厘米,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1591或1592※叶尔羌汗国宗室。※拉失德汗第七子。曾任和田总督。1570年,参加叶尔羌汗国并吞※东察合台汗国之征伐,并遣使向明朝进贡。16世纪80年代初,叛立,被※阿不都·哈林汗派兵平定,流放
藏语音译,意为“封地文书”。旧时中央封建王朝、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水、林、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他人不得侵犯等等。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