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762—183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三任堪布。藏族。生于博拉之加尕尔塘滩。7岁随芒埃比丘楚称嘉措学藏文和诵习经文。11岁从色拉洛桑却培出家。16岁从索南智华受沙弥戒。同年被确认为桑杰多吉之转世,于
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龙州附郭县,县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渤海镇。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迁至今吉林省农安县一带,辽将其与丰水、扶罗县合并,置迁民县统之。渤海大彝震咸和十八年(日本仁明天皇嘉祥
1820—1857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八世。藏族。出生于察木多热达地方。道光四年(1824),经金瓶掣签确为第穆活佛转世,坐床后,随前藏堪布呈进例贡。二十四年(1844),同驻藏大臣琦善逐款审查被班禅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地名。亦作道坞。东界丹巴,东南接康定,西临瞻对,北抵炉霍。为孔撒、麻书、明正、甘孜、章谷土司属地交界处,分别受各土司管辖,系一插花地。光绪三十四年(1908),赵尔丰督兵赴德格,道经该地,归附。嗣因耶
傣语称“蜀欢”、“亮欢”。傣族传统礼仪之一。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在祝贺结婚、久别重逢、婴儿新生或建成新房时举行。由年长者将红线拴在被祝贺者手腕上,以求吉祥。在婚礼中,则表示祝贺新婚夫妇白
1622—1652清宗室。满洲正红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孙,和硕礼亲王※代善第七子。崇德五年(1640),从征锦州。六年,封辅国公。从肃亲王豪格围松山,合诸军击败明总兵吴三桂援军。七年,
见“夷水”(759页)。
马麒统率之兵。清末,马麒由旗官升任副将衔循化营参将,为扩充势力,以循化营兵丁为骨干,大量招募循化、化隆两地的撒拉人当兵,因他曾任“甘边宁海镇守使”,故称其兵为“宁海军”。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