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攀龙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乾隆二年(1737)中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后历任福建兴化(蒲田)副将,及河南南阳、福建海坛、漳州诸镇总兵。十三年(1748),署松潘镇总兵,奉命征金川,隶于总督张广泗军,与总兵回将治大雄会师,攻占昔岭,金川头人降。十四年,金川事定,署固原提督。十六年(1751),任湖广提督,又任贵州提督,后病卒于北京。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乾隆二年(1737)中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后历任福建兴化(蒲田)副将,及河南南阳、福建海坛、漳州诸镇总兵。十三年(1748),署松潘镇总兵,奉命征金川,隶于总督张广泗军,与总兵回将治大雄会师,攻占昔岭,金川头人降。十四年,金川事定,署固原提督。十六年(1751),任湖广提督,又任贵州提督,后病卒于北京。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府所在地(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县城)。乾隆三十八年(1773)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3名,武童3名。有教授1员。
金熙宗完颜亶陵寝。皇统九年(1149)十二月丁已,金熙宗遇弑后葬于皇后裴满氏墓中。贞元三年(1155),改葬于大房山蓼香甸。大定(1161—1189)初,追号思陵。大定二十八年(1188),以思陵狭小
见“摆三勿儿威正台吉”(2354页)。
元代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机构。“哈的”为阿剌伯文的旧译,亦作嘎锥、戛尊、卡迪,意为“伊斯兰教法官”。职司为国祈福和掌伊斯兰教徒之词讼、户婚、钱粮等事。元朝政府初设,时间不详,但称“回回哈的司属”。由于伊
?—174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西藏阿里地区贵族,后藏阿里总管※噶锡鼐策丹扎喜子,首席噶伦康济鼐之侄。雍正七年(1729),袭父头等台吉爵。九年(1731),献方物,世宗以其为朝廷出力,办事甚妥,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都兰县东南部沟里藏族乡。东与兴海县以青根河为界,南接果洛州和玉树州,西邻香日德香加旗,北连日安藏族。为游牧部落。“沟里”藏语音译,意为“驼背人”,因最早部落头人为驼背者,故名。
党项族风俗。病者不用医药,令迁于他室以避灾。
京族渔民的主要捕鱼工具。流行于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山心、巫头岛一带。传说200年前就已使用。用木条和细竹蔑在浅海滩上围插而成。结构分头、身、尾三部分,形状似龙虾,头大,身细长、尾圆小。头部宽大,伸向海岸
学校名。清宣统二年(1910)创办。校址设于西宁马坊街三圣庙。仅接受蒙古王公子弟入学,不收牧民及其它各族学生。招生名额按旗摊派。经费由西宁办事大臣从丹噶尔厅盐税中拨给。草创之初,有教习1人,学生10余
参见“八关”(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