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木汗国名鉴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1534,一说为1520) 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又作舒和德。纳喇氏。哈达部著名首领※王忠父(一说为伯祖父)。明正德(1506—1521)至嘉靖(1522—1566)初年,为塔山前卫左都督。居松花江
古水名。今多认为《魏书·乌洛侯传》之完水,即两唐书《室韦传》之望(室)建河。然所指有说即今额尔古纳河,或说是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有说为今黑龙江上、中游的古称,或说仅指黑龙江上游;一说为今嫩江上游支流甘
古地名。中国历史上首都或陪都的建号。所在因朝代或时间不同有异。自东汉定都洛阳,因长安(今陕西西安市)为西汉都城,遂以方位称洛阳为东京,长安为西京。隋、唐(唐至德二年即公元757年,至上元元年即760年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又称果洛、俄洛、郭罗克等。拉加寺以西积石山一带藏族部落专称。为古代西羌、吐蕃、蒙古等各族在长期相处中融合而成。初俱居住于大、小金川上游及三都昆仑河一带。清中叶后,因惧官军征讨,
见《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蒙古黄金史》(2341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10—?年。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扈卫”。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每乡人数不等,世袭。轮流负责掌管全乡政务,充当土司随从,每人每年约3个月,自备伙食,无报酬。每人从土司处领有1个或2个“兴卡”(即田庄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个等级。又称“癸伙”、“给伙”,汉称“官百姓”或“白彝”。隶属于土司、土目。有权占有财产,可以在土司、土目管辖范围内自由迁徙。耕种的土地,名义上归土司、
即西州回鹘。因其首府在西州,后称和州而得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即“室韦”(17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