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①(?—1264) 蒙古国大臣。又译不鲁欢、孛鲁海、孛鲁合。克烈部人。开国功臣昔剌斡忽勒之子。自幼事成吉思汗子拖雷,充宿卫,任必阇赤(书吏)。太宗八年(1236),分封勋贵,以深州之束鹿为食邑。后事拖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我国布朗族使用的语言,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语支。布朗族有82280人(1990),分布在我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勐海,临沧地区的双江、永德、云县和思茅地区的澜沧、墨江等县。布朗语有如下特点
见“耶律仁先”(1307页)。
1798—1845清代侗戏创始人。贵州黎平县腊洞人。侗族。自幼启蒙识字,人称“土秀才”。后参加“老人议事会”,成为乡老。因受汉族戏曲影响,立志为侗族人民创立侗戏。30岁以后闭门谢客,潜心钻研侗歌。三年
即“移剌众家奴”(2069页)。
1886—1961近代新闻家、翻译家。字正钧。上海人。回族。幼入私塾。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考入南详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三十二年(1906)入《申报》馆,任英文译员。1911年辛亥革命时,
①(?—1215)金末官员。渤海族遗裔。字子贤。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代又被徙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明昌五年(1194)进士。历官淳化主簿、登州军事判官、封丘县令、通远县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