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玛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元末明初四川酉阳司土官。土家族。元末,任酉阳军民宣慰使司(在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慰使。洪武五年(1372),遣弟冉如喜赴京朝贡,明廷设酉阳州,授知州。八年(1375),改州为酉阳宣抚司,授宣
汉西域都善国王。前楼兰国王尝归弟。昭帝时,因其国为匈奴反间,数遮杀汉使,故降汉。元凤四年(前77),平乐监傅介子刺杀尝归后被立为王。更国名为鄯善。汉赐以印章、宫女。以其居汉年久,归国势单,且尝归子在,
1311—1390元末明初云南丽江土官。又作木得。原名阿甲阿得,字自然,号恒忠。纳西族。元末丽江路宣抚使阿烈阿甲长子。任通安州(今丽江县坝区)知州,升丽江路宣抚司副使。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明
古水名。今多认为《魏书·乌洛侯传》之完水,即两唐书《室韦传》之望(室)建河。然所指有说即今额尔古纳河,或说是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有说为今黑龙江上、中游的古称,或说仅指黑龙江上游;一说为今嫩江上游支流甘
见“昭烈皇后”(1648页)。
见“阿拉布坦”(1225页)。
1663—1737即五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后藏托嘉竹仓(今西藏南木林境内)。索朗旺扎之子。4岁被迎至扎什伦布寺坐床,拜格西罗丹为师。10岁能写作。16岁到拉萨,承五世达赖罗桑
?—1661明末将领。云南昆明人。回族。先世本安徽凤阳定远(今安徽定远县)人。云南总兵官沐朝弼玄孙。崇祯年间(1628—1644),袭封黔国公,镇守云南。土司沙定洲反明,攻占昆明,家人被杀,逃奔永昌府
即“陆荣廷”(1189页)。
宋代南宁州首领。南宁州人。雍熙二年(985)八月,自称权南宁州事蕃落使,遣牂柯诸州首领赵文桥率族众百余人入朝贡方物、名马,并献后蜀孟氏所给符印。太宗授以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端拱二年(989),贻书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