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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赫林耶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哲赫忍耶”、 “哲合林耶”等,系阿拉伯语“哲赫勒”转声,即“公开”、“高扬”之意。以高声诵记主赞圣的“迪克尔”(赞词),故又称“高念派”或“高赞派”。创教初期,又称为“新教”。由甘肃河州回民※马明心于清乾隆年间(1735—1795)创立并传播。源于阿拉伯也门地区的沙孜林耶,又吸收其他苏非派的一些教义。一说与嘎的林耶同属格什板顶耶这个苏非主义派别,嘎的林耶属暗传,而此派为明传。该派对教义、教法的阐述、比较灵活,对宗教仪式也有所简化,如将“主麻”(聚礼)的16拜,简化为10拜;强调“海底叶”(布施)要用于周济穷人,阿訇不能独爱私用;反对教权世袭,主张传贤不传子。受到下层群众之拥护,曾遭到清政府禁止,教众曾参加和发动多次反清斗争。以后由反门宦之教派,发展成为门宦很深的教派。该派除保持伊斯兰教之基本信仰外,增加了对教主的狂热崇拜和神化及对圣徒、圣墓之信仰。主张朝拜教主之拱北(陵墓)。在礼仪上遵循哈乃菲学派之主张,认为教乘、道乘、真乘三者不可分割,但重视跟随教主进行道乘修持之功课。在功课礼仪方面,主张凡是已足封斋年龄的儿童(男12岁、女9岁),就应封斋;入斋和开斋要亲自看新月,反对报月和领月;葬礼主张用《古兰经》转“费达”为死者赎罪;不主张妇女戴盖头、蒙面纱;礼拜时主张穿中国式带襟大褂和长袍,并戴黑色6角锥体帽,男子不留腮须等等。从其第三辈教主马达天以后,实行教权父子相传世袭制。除清真寺外,教主住地设“道堂”,为教主修功办道之场所。被视为圣地,也是政治、经济中心。在教主之下,集若干教坊为一行教地,设热依斯(早期称称海里凡、即办道者、代理人),代主教管理这一地区的各清真寺和教务。内部实行政教合一制度。解放后,废除政教合一制和宗教特权。该派有“沙沟”、“北山”、“板桥”、“南川”四个支派门宦。主要分布在宁夏固原、西吉、海原、银南(主要是吴忠)地区,甘肃天水(主要是张家川)地区、平凉、兰州市等,他如云南、四川、贵州、新疆、黑龙江、山东济南、北京等地有少量的教徒,今约有40—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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