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土谢图汗部右翼左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土拉河、喀鲁哈河合流处。东至萨喇博罗图,西抵珠格楞岭,南临达什隆山、北接本部右翼左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雍正八年(1730)析郡王车木楚克纳木札勒所辖佐领置,命朋素克喇布坦掌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诏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土拉河、喀鲁哈河合流处。东至萨喇博罗图,西抵珠格楞岭,南临达什隆山、北接本部右翼左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雍正八年(1730)析郡王车木楚克纳木札勒所辖佐领置,命朋素克喇布坦掌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诏世袭罔替。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元代官署名。一作释教总制院。元世祖于中统元年(1260)封乌思藏高僧※八思巴(1235—1280)为国师(后升号帝师、法王),命统领全国寺院僧尼。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
即“粟末靺鞨”(2189页)。
古代蒙古社会婚姻礼俗之一。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一见公姑的礼”。男女成婚时,由女方父母将女儿送至夫家,新娘首次拜见公婆时,送上见翁姑的礼物。如孛思忽儿弘吉剌氏德薛禅将女儿孛儿帖嫁与铁木真(成吉
古印。已收存者有8颗。其中7颗是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一为五十年(1785)颁给。前7颗形方,边厚10. 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 5厘米。边镌有汉文“乾隆肆拾年玖月 日
锡伯族庙碑刻。清嘉庆八年(1803),梨树沟边门章京锡伯人华沙布立。在今沈阳市皇寺路太平里二十一号太平寺内。1954年发现。1962年收藏于沈阳故宫博物馆。碑高144厘米,宽57.5厘米,厚20厘米。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在石国(今塔什干)南200里。《酉阳杂俎》作俱振提;《元史·西北地附录》作忽毡,《伯颜传》作忽禅,《薛塔剌海传》作忽缠;耶律楚材《西游录》作苦盏;《明史·西域传》作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 ①亦作穆逊河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辖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支流穆逊河流域。②亦作密拉河卫。永乐八年(1410)设。清代密拉河在吉林境内,与小图们江
见“答儿罕”(2238页)。
古城名。又作洪和城。故址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秦汉时为羌人居地。北魏置郡。太和十四年(490),吐谷浑王伏连筹拒魏孝文帝诏,称疾不入朝,且修洮阳、泥和2城置戍。其地遂为吐谷浑所据。次年,二戍为枹罕镇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