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哈绥河北岸、色楞格河南岸。东至库布色固勒接本部左翼中旗界,西至毕勒齐尔接本部中后末旗界,南至额勒素图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色楞格河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最初,萨木济特与父、祖世为札萨克,康熙三十一年(1692)附清,授一等台吉,仍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准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哈绥河北岸、色楞格河南岸。东至库布色固勒接本部左翼中旗界,西至毕勒齐尔接本部中后末旗界,南至额勒素图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色楞格河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最初,萨木济特与父、祖世为札萨克,康熙三十一年(1692)附清,授一等台吉,仍兼札萨克。乾隆四十六年(1781),准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四川阿坝地区两大部分藏族之一(另一称“草地藏族”)。嘉绒之称,一说义为“靠近汉人的山谷地”,一说出自当地最高山“嘉绒神山”。主要分布于大小金、川流域,邛崃山西4土、大金、小金绰斯甲4县,及邛崃山东理县
详见“止贡万户”(290页)。
参见“觉罗”(1752页)。
1902—1958阿拉善旗广宗寺(南寺)第六世葛根(格根)。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七日,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三十一年(1905),被确认为第五世巴伦葛根转世呼毕勒罕。三十三年(1907)
①藏传佛教寺庙。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乾隆二十年(1755),清朝政府为庆祝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迎接蒙古各部王公朝觐而建。庙座北面南,依山成势。形制融汉藏样式于一体。前部布列山门、碑亭3座,镌乾隆御制
即“王昭君”(209页)。
木制人偶。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成年人死后,一般举行“撂档子”(送魂)仪式。届时,用木刻制一人偶给其穿衣戴帽代表死者,进行祭祀和送魂。详见“撂档子”(2445页)。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
见“蓟县白塔”(2317页)。
?—12王莽所立匈奴单于。挛鞮氏。※乌累若鞮单于咸之子。时王莽奉行民族歧视政策,欲分匈奴地为15国,谋立15单于分治,以去匈奴之势,于新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与其父兄同为蔺苞等招诱入塞,与兄助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