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巴什
参见“前锋”(1742页)。
参见“前锋”(1742页)。
元朝大臣。元代河西(西夏)人。释教江南(一作江淮)总摄※杨琏真加子。得宠信,受封为宣政院使,掌管吐蕃地方军政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父坐右丞相桑哥之党获罪。三十年(1293)二月,免宣政院使职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嫩秃赤”、“嫩秃兀赤”、“嫩秃兀臣”。《元朝秘史》解为“管营盘的”。蒙古语“嫩秃黑”(即“奴都”,汉译“农工”),意为“营盘”、“牧地”,“赤”意为“司事人”,即管理营盘者。宋
辽封爵。景宗(耶律贤)保宁元年(969),耶律隆先受封。隆先,人皇王耶律倍子。受封后兼政事令,留守东京,有惠政。后与统军耶律室鲁同讨高丽有功,还,卒。
又称莪昌、蛾昌等。元明时对景颇族、阿昌族先民的称谓,即唐以来之※“寻传蛮”。主要散居于澜沧江上游以西到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带。部分由于接受了附近汉、傣民族的经济文化影响,分化为近代的阿昌族;发展比较落后的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齐里克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有200余户。在乌什城西北沙图卡伦外鄂斯塔勒地方游牧,通伊犁。距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300余里。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见“恩萨·罗桑顿珠”(1871页)。
见“夫余”(223页)。
清初蒙古将领。博尔济吉特氏。原为科尔沁兀鲁特部首领。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与叶赫等九部联合攻努尔哈赤,兵败,只身幸免。后与努尔哈赤和好,四十年(1612),以女妻努尔哈赤。后金天命二年(1617
见“忽鲁合真”(1490页)。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