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本河卫
见“古贲河卫”(442页)。
见“古贲河卫”(442页)。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一作列周义。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南海府都督。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朝后唐,贡方物。翌年二月,后唐授以检校工部尚书,旋返归。
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见“扎底”(190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见“吾也而”(1046页)。
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姓伊克明安。据《黄册》所载,为斡亦刺※忽都合别乞子※亦纳勒赤和※脱劣勒赤之后裔,活跃于蒙元政治舞台上,被斡亦剌王族直系掌握。明前期为卫拉特联盟成员之一。后一部
南凉康王秃发利鹿孤年号。400—402年,凡3年。
①辽、金时东北部族名。又作吾惹、乌惹、屋惹、嗢(盟)热,或说即※“乌舍”异译。一说其来源于黑水靺鞨兀儿部。史未载其具体所在,一般认为约分布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一带,一说其地包括牡丹江广大山野
元侍卫亲军中之一种。主要以唐兀(党项)人士兵组成。至元十八年(1281),以唐兀军士3千设卫,长官为指挥使,秩正三品。负责守卫大都城(今北京)健德、和义、肃清3门。设门尉3、儒学和蒙古学教授各1。也被
契丹语,又译作“普速完”、“蒲速斡”、“蒲速宛”。《辽史·国语解》称:“蒲速,义与耶鲁同。”“耶鲁,兴旺
1909—1973元史、蒙古史学家。汉族。福建省福州市人。祖父光绪年间(1875—1908)任贵州布政使。少年时家境中落。1924,年入福州英华学院,1926年初考入福州协和大学,复考入清华大学政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