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嘎仙洞

嘎仙洞

大兴安岭北段顶巅东侧的一个天然石洞。“嘎仙”,亦作“嘎珊”、“嗄新”、“嗄辛”等,鄂伦春语音译,词义未详。一说为满语音译,意为“屯”或“乡村”,昔对鄂伦春族居住的自然村(屯)之称呼。该洞位于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北10公里处,在噶珊山半山腰巍然陡立的花岗岩峭壁上。这一带林海苍茫,峰峦层迭,古木参天,松桦蔽日,为狩猎的最佳场所。洞口向西南,南北长90余米,东西宽约20多米,穹顶最高达20余米。石壁平整,穹顶浑然,犹如一大厅,面积约2000平方米,可容千人,并有石案、石凳。1980年7月,在洞内西侧石壁上,发现北魏太平真君四年癸未岁(443年)七月二十五日石刻。内容为北魏太武帝拓跋焘遣中书侍郎李敞等来此致祭所刻之祝文。全文19行,201字,字迹大部清晰可辨。石刻及岩洞大小与《魏书》之《乌洛侯传》及《礼志》载文基本相符,石刻祝文较文献记载详尽,如其中提到“始闻旧墟,爰在彼方”;“皇祖先可寒配”、“皇妣先可敦配”等。从而确证嘎仙洞为拓跋鲜卑先祖的旧墟石室。其原本是先世酋长居住的山洞及部众聚会(一说为大规模集体共居)之处,后以先人旧墟为祖宗之庙(有的学者对此持否定态度)。从该洞还出土有陶片、骨镞、石镞等物。石室遗迹对研究我国北方民族,特别是拓跋鲜卑的渊源及其相互承继关系,皆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并可弥补历史文献记载之不足。

猜你喜欢

  • 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 九礼

    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各地阿奇木伯克奉献的礼物。诸阿奇木伯克为保住或扩大自己的领地,每年竞相向阿古柏送礼,以求庇护。礼物按习惯一般为九件,通常有马匹、绸缎、糖果、皮张、金银等。这些礼物仅是阿奇木伯克搜括来的

  • 哈尔

    撒拉语音译,意为“户长”、“长老”、“头人”。旧时撒拉族基层社会组织孔木散(以父系血缘为纽带的远亲组织)内部事务的管理者。流行于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等地。每个孔木散都有各自的哈尔,多由富有者

  • 剌钵

    见“捺钵”(2037页)。

  • 蒙古饮食疗法

    蒙医提倡的传统疗法之一。始见录于元太医营养学家忽思慧所著《饮膳正要》,此书总结蒙古族及其他民族饮食经验,对于如何择食养生、治疗疾病,如何避免食物中毒及解毒,皆有论述。至18世纪,益希班觉著※《甘露之泉

  • 乌古斯可汗的传说

    维吾尔族古代散文体英雄史诗回鹘文残卷。也称“乌古斯可汗传”。原题阙佚,此题为近代人所拟。主要叙述维吾尔族传说中英雄乌古斯可汗的业绩。从其中有关的地名和内容分析,传说形成时间大约在10世纪,一说写成于元

  • 乙毗沙钵罗叶护可汗

    ?—641唐代西突厥南庭可汗。又作叶护可汗、沙钵罗叶护、毕贺咄叶护。阿史那氏。※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弟伽那设之子。原为薄布特勤。贞观十四年(640),乙屈利失乙毗可汗死后,弩失毕部首领拥其为汗,建牙于睢合

  • 李文彩

    ?—1872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名李七。广西横州狮子塘村人。壮族。出身于破产农民家庭,曾以剃发为生。忠厚刚直,乐于助人。道光三十年(1850),因痛恨豪门盘剥,在平朗聚众竖旗起义,劫富济贫,

  • 他钵可汗

    即“佗钵可汗”(1095页)。

  • 立文人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者,立契约文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