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跋部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一作回拔。回跋,本为回霸的另一译写,但《辽史》中的回跋部为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分布在回跋江(今辉发河)流域,故名。辽在其地设回跋部大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统领部众。向辽纳贡无定期,有从征义务,但时叛时服。以狩猎为生。金初,被阿骨打统一,按金国女真人制,编置猛安谋克组织,为金代女真的组成部分。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一作回拔。回跋,本为回霸的另一译写,但《辽史》中的回跋部为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分布在回跋江(今辉发河)流域,故名。辽在其地设回跋部大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统领部众。向辽纳贡无定期,有从征义务,但时叛时服。以狩猎为生。金初,被阿骨打统一,按金国女真人制,编置猛安谋克组织,为金代女真的组成部分。
见“苦夷”(1330页)。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亦名跳神。原系壮族师公做“道场”时的舞蹈,今改进为壮族民间舞蹈艺术。流行于广西河池、南丹、宜山、来宾、柳江、鹿寨、融安、贵县、邕宁、武鸣等地。相传起源于唐代。宋代名闻京师的桂林傩舞,乃其前身。表演者1
古族名。鄂尔浑突厥文碑作Turk。广义包括突厥、铁勒、回纥等部落;狭义专指6世纪中叶至8世纪中叶的突厥。游牧于金山(今阿尔泰山)之阳,因金山形似兜鍪(古代战盔),其俗谓兜鍪为突厥,因以为部落名。11世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布依族传统节日。明清时,多数地区以夏历十一月初一为岁首,定番州(今惠水县)以十月初一为岁首,后改为十二月为岁首。至民国年间,各地逐步改同汉族以正月为岁首,十二月三十晚为除夕,正月初一过大年。为布依族最
即“不入八分镇国公” (271页)和“不入八分辅国公”(271页)。
藏语音译,意为“封地文书”。旧时中央封建王朝、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水、林、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他人不得侵犯等等。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
州名。北周保定三年(563)置。治所在今陕西米脂县西北。隋废,唐贞观二年(628)复置,曾改银川郡。隶夏州定难军,五代后党项据其地。宋时与西夏多次争夺、占领。崇宁五年(1106)宋改银川城,后复归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