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里河卫
见“古里河卫”(442页)。
见“古里河卫”(442页)。
见“配夏哇”(1813页)。
1708—1729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刀金保。傣族。车里宣慰使※诏匾勐子。雍正二年(1724)父卒,清云贵总督鄂尔泰请准以其承袭。七年(1729),清廷以思茅等六版纳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1219金将领。西南路(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东)咩乣人。奚族。伯德氏。为人壮健沉勇。时蒙古军攻占西南路,邻郡皆降,独不屈。贞祐五年(1217),东胜州(治今内蒙古托克托县)已破,与姚里鸦胡等招集义
蒙古语音译,又作牙速。《元朝秘史》译作“骨头”,《华夷译语》释为“骨”。即“族系”之意,为蒙古氏族部落制度下的一种亲族集团。古代蒙古社会的基本因素为斡孛黑(氏族),随着人口繁殖,斡孛黑分衍为若干个,凡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①金大臣。本名按。契丹族。移剌(耶律)氏。初在山东东路兵马都总管移剌古手下掌军府簿书,右副元帅完颜宗弼(金兀术)爱真才,召为元帅府令史,官至大理丞、兼工部员外郎。大定二年(1162),任工部郎中。奉命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明代东蒙古部名。亦译作“叭要”、“摆腰”、“伯腰”、“拔要”、“摆曰”、“把岳忒”等。该部源于蒙元时期,《蒙古秘史》、《史集》、《元史》均有记载,称作“巴牙兀惕”、 “伯牙吾”、 “伯牙兀”、※“伯岳
见“昔里吉”(13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