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吏目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名号者。均颁给委任信物。数量甚少,仅云南、广西、四川有数名。清代仅存贵州省黄平州重安司1名。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名号者。均颁给委任信物。数量甚少,仅云南、广西、四川有数名。清代仅存贵州省黄平州重安司1名。
纳西语音译,20世纪30年代以前纳西族在农业生产中的协作组织。为抵御自然灾害,克服劳动人手不足,生产力水平低下带来的困难,以自愿原则由二三家农户组成协作单位。“依底”原来的含义是伙用水牛、耕地。后来发
1833—1862清咸同年间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姜应芳。贵州天柱县织云乡坌溪寨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7岁时父亲因无力缴纳皇粮入狱,迫害致死。祖父和母亲亦因无力偿还地主债务,惨遭毒打身亡。故自幼对官吏
满语与鄂伦春语音译。满语“塔坦”意为“窝铺”或“外出的住处”,“达”是“头目”或“长”的意思。鄂伦春语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两者皆指“家族长”或“狩猎长”、“小组长”。鄂伦春族※“乌力楞”为家族公社
即“雄衣”(2192页)。
见“独卢金”(1708页)。
?—1649清初将领。蒙古族。和勒依忒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率200余人与德参济旺等投后金皇太极。编入正红旗,授甲喇额真。崇德元年(1636),授世职一等梅勒章京。二年,坐事降一
西夏大臣。年少力学,善属文。夏桓宗时(1194—1205)以世荫授秘书监。天庆九年(1202)正月,被遣使金贺正旦。襄宗应天二年(1207)十二月,又为贺生日使使金。为人刚正不阿,遇事敢言无所忌。神宗
见“沙扎”(1124页)。
1613—1687清初女政治家。蒙古族。名布木布泰。博尔济吉特氏。科尔沁部贝勒寨桑之女。孝端文皇后侄女。天命十年(1625),嫁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崇德元年(1636),皇太极称帝,封永福宫庄妃。
见“拓跋力微”(13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