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外委
官名。清代在四川凉山、云南建水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九品。无印信、号纸,只给委牌。管理本小支事务。
官名。清代在四川凉山、云南建水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九品。无印信、号纸,只给委牌。管理本小支事务。
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俗称汉军八旗。与八旗满洲、八旗蒙古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汉军,满语作“乌真超哈”,意为重兵即炮兵。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将降附的部分汉
运河名。亦名“陡河”、“南渠”。位于岭南西道桂州地(今广西临桂县会仙圩)。始建于唐武后长寿元年(692)。此工程分相思江水为东西两流,分别经过东、西两陡河,使东流注入漓江;西流至大湾通黄桥河,再合永福
参见“牛录额真”(358页)、“佐领”(1087页)。
元明时对今“卫藏”的称谓。一作乌斯藏。为今冈巴拉山以东以拉萨为中心的前藏及冈巴拉山以西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后藏两地合称。清称卫藏,“卫”即“乌思”之拉萨语音译,指前藏,“藏”指后藏,今统称。元属乌思藏纳里
1778—185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三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达交滩之春木托家族。4岁确认其为松拉玛夏茸转世灵童。乾隆四十七年(1782),被迎入拉卜楞寺坐床,次年由赤钦·索南旺嘉剃度出家,赐名阿旺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簿记官,兼理司署内的招待及会计事宜。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俸禄谷
?—1944民国时期新疆官员。新疆吐鲁番人。维吾尔族。1932年参加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暴动,自称师长。被盛世才驱往南疆后加入和加尼牙孜部。1933年参与建立所谓“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分裂活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和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所设木里吉卫均称作默尔根卫或默尔根河卫。
金朝将领。女真族。纥石烈氏。原为知兴中府事。承安四年(1199)二月,代西南路招讨使仆散揆,尽受其治边方略。泰和五年(1205)九月,以河南路统军使充贺宋生日使。翌年四月,遣严整、阎忠、周秀等入襄阳,
即“掩㴲水”(20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