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1354元朝大臣。一作懿怜真班,唐兀人。知枢密院事暗伯之子。历仕仁宗,英宗、泰定帝、文宗,宁宗和顺帝6朝,延祐至至顺年间(1314—1332),先后任翰林侍讲学士、同知通政院事、唐兀亲军都指挥使、
元世祖皇后。弘吉剌氏。纳陈孙仙童之女。至元二十年(1283),册为皇后,继察必皇后守大斡耳朵(帐殿)。时世祖年高,相臣常不得见,凡奏疏辄由后转呈,故颇预朝政。生子铁蔑赤。文宗至顺二年(1331),诏累
元代路名、驿站名。即原抚州。中统三年(1262)十一月,升为隆兴府。十二月,在此建行宫,后升为路。皇庆元年(1312)十月,改为兴和路,治所在高原县(今河北张北县)。辖宝昌州和高原、怀安、天成、威宁四
又称巴琉语,我国俫人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的部分村寨中,使用人口约五百余人。据说他们是明朝时期从贵州西南部迁来的。《贵州通志》、《兴义府志》、《兴仁县志》等都有不少
即尚虞备用处。清代随侍皇帝优游、渔猎的组织。顺治(1644—1661)始设。置总统大臣掌其事,于宗室王公、蒙古王公或额驸、八旗满洲或蒙古大臣内委任,无定员。该处所用上三旗侍卫,即以隶之,不再受侍卫处管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汤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今有人说在今吉林省敦化县西北之额穆。辽灭渤海后,其民似先被迁居今辽宁辽阳市西北,辽圣宗统和三年(985,一作四年),再迁至辽西,置灵山县
即“阿鲁敦”(1218页)。
即锁南普。东乡族地区土司始祖。河州(今甘肃临夏)右丞里(今东乡族自治县)人。东乡族。一说藏族或蒙古族。元至正(1341—1368)末年,任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驻守河州。明洪武三年(1370),归附明
参见“察拉克”(2473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和塔齐”。“火都”或“豁脱”,今译“浩特”,蒙古语意为“城”,“赤”意为“司事人”。《元史语解》释为“司城人”。如蒙古将领也速答儿初以属行枢密院火都赤之职习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