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1874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叶赫那拉氏。字澄泉。文生员出身。道光间,历官太常寺少卿、内阁学士、礼部右侍郎、护军统领。咸丰三年(1853),入军机。奉命带兵赴天津,同参赞大臣僧格林沁防剿太平军,
1094—1123辽末皇子。字撒鸾,契丹族。为末代皇帝天祚帝※耶律延禧次子。史载其性宽厚,恶诛杀,喜读书。每取唐《贞观政要》及本朝林牙耶律资忠所作《治国诗》令侍从读。对战中俘获仅笞不杀,愿归顺者,官之
1855—1912清代大臣、文士。蒙古正黄旗人。鄂卓尔氏。字华卿。光绪九年(1883),参加会试。十二年(1886)中进士,以编修充镶蓝旗管学官。后历任侍读学士、蒙古学士、鸿胪卿、通政副使。二十七年(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初任侍卫,署副都统兼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偕副都统色格率军驻河南府,备御吴三桂。寻同将军阿密达赴西安、兰州等处征讨叛镇王辅臣,以功受奖。继随抚远大将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吏部侍郎。大定二十八年(1188)十一月,与河中尹田彦皋共为贺宋正旦使,与宋友好往来。后为陕西路副统军、左宣徽使。章宗即位,任御史中丞。二十九年,谏言加强盐禁,选能吏充
书名。清回族书画家※笪重光(1623—1692)撰。1卷。凡29则。以随笔杂记式表达书法美学思想。言简意赅,但嫌太略,疑非全文。有《昭代丛书》、《美林丛书初集》、《艺林名著选》本。
见“咄陆可汗”(1389页)。
见“西夏文大藏经”(714页)。
元末明初湖广容美洞土官。土家族。田乾宗子。承袭容美洞(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至正二十六年(1366,一说二十七年),遣弟田光受等持元所授宣抚司印,上交吴王朱元璋,请改授。命其为四川行省参政,行容美洞等
古地域名。亦作竹隅、竺隅。属古门隅的一部份。位于今不丹境内扎西岗一带。13世纪,藏传佛教主巴噶举派于此传教兴寺,遂成为该教派的势力范围,故名。西藏墨脱县自称主巴的门巴族先民曾在此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