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地名。亦称平南、配拿木、巴囊、巴朗、白拉、白浪木、巴纳木宗等。相传13世纪西藏著名喇嘛译师巴扎·尼玛扎巴、纳朗·多吉敦炯两人曾同在此地念经,后取二人姓名之首,合称“白郎”。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年楚河中
元边疆地区行政机构。大德十一年(1307)建和林行省时置。隶岭北行省。司治镇海战,又作称海城,故址约在今蒙古国科布多之东,为成吉思汗攻金回师后命大臣镇海领所俘人户就地屯田,于兀里羊欢之地建筑。因地近金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普古陇。居穷结宗附近。家族成员入仕者最初有普陇哇希伦多吉,乾隆十六年(1751)任前藏代本,后参加七世达赖喇嘛葬礼并赞助编写七世达赖喇嘛传记,卒于二十八年(1763)。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海陵王时(1149—1161),辽宗室耶律怀义以降金后久戍西陲有功,进封。皇统元年(1141),已故开国功臣之一完颜娄室追封。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七年(1376),调云南大理府张起朝从征※月鲁帖木儿(蒙古族),留镇建昌(今西昌市),授威龙州(治今四川德昌县西南)土知州。永乐二年(1404),改为威龙长官司,以张氏为长官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仁邦巴家族后裔,桑主孜宗本诺桑哇(即诺布桑波)之次子。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准其袭父职,仁没藏仁蚌宗宗本。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正统十四年(
唐代南诏大臣。又名段忠国(一误作段国忠)。白族先民。祖籍武威郡(今甘肃武威),王崧《大理世家》称其为“汉太尉段熲之后”。南诏王阁罗凤(748—779年在位)时,初任大军将(南诏高级将领)。唐玄宗天宝十
?—1718清代蒙古王公。又作车璘扎布。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达什子。原附牧于固山贝子锡布推哈坦巴图尔。康熙二十七年(1688),遭准噶尔部噶尔丹掠,与弟齐巴克塔尔齐
?—1769清代武官。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从征伊犁,因功授协领。后从征缅甸,收复孟拱、孟养,染瘴卒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