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茅
清代台湾高山族“番社”专门储藏作为社饷的谷米仓库。以竹、木和茅草筑成,或方或圆,或三五间、十余间毗连,基高于常屋,每间可容谷300余石。
清代台湾高山族“番社”专门储藏作为社饷的谷米仓库。以竹、木和茅草筑成,或方或圆,或三五间、十余间毗连,基高于常屋,每间可容谷300余石。
又作“杆子祭”或“祭杆子”。旧时满族祭天仪式之一,为萨满教重大祭祀。分家祭与皇室、皇帝祭。家祭复分常祭与大祭。常祭每年春秋两次,择日致祭,仪式简单。大祭于冬至后祭祖的翌日举行,目的是祝全家平安、谢神保
1786—1839清代青海塔尔寺活佛,即赛朵呼图克图五世。出生于青海湖附近吉隆。乾隆五十年(1785),赛朵四世圆寂后,被选定为转世灵童,迎入塔尔寺。嘉庆七年(1802),入塔尔寺显宗札仓学习。九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百尔瓜忒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
1877—1943近代新闻家。字伯年。天津人。回族。清末秀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被聘为天津《大公报》第二任主笔。曾撰文评击袁世凯。宣统三年(1909),自办《民兴报》,宣传鼓吹君主立宪,后又创办
旧时瑶族一种宗教仪式。类似古代汉族地区的成丁礼。凡年满十五六岁的男孩,就得为他们举行这种仪式,由“师公”主持。传说古时参加受戒者,要进行多种危险和痛苦的考验,近代以来只须“跳云台”,即“师公”作法后,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1267—1314元代乌思藏高僧,成宗、武宗、仁宗三朝帝师。一作相加班。出身于萨迦之东院。帝师※乞剌斯八斡节儿之侄。曾任萨迦寺堪布。元大德九年(1305),帝师辇真监藏卒,元成宗封都家班为帝师未能就任
清末新疆哈萨克汗王。清同治二年(1863),拒绝沙俄威胁利诱,向清政府请准袭其叔阿勒坦沙拉汗爵,并组织数百牧民支援官兵反抗沙俄对我国斋桑湖东南一带的侵略。
地名。一称东科尔。位于今青海湟源县。雍正五至六年(1727—1728)置。为青海蒙古、西宁四十族与内地商民市易场所。初设参将1员、千把总3员,隶西宁县管辖。乾隆五十七年(1792),被定为丹噶尔厅所在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