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正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208年在位)。改为2年一更代。元代城市录事司中分设隅、坊两级,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职司同前。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208年在位)。改为2年一更代。元代城市录事司中分设隅、坊两级,隅设隅正,坊设坊正,在当役人户中轮流差充,职司同前。
书名。清道光十一年(1831)杨迦怿、刘辅廷等撰。共4卷。计舆地、建置、祠祀、食货、文秩、武备、选举七志。土司、武功、里甲诸目载有羌人资料。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
官名。为宣慰使属官。掌管案牍,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元代秩从七品,明代为正八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见“伯颜”(1089页)。
碑名。或称《唐幽州卢龙节度押奚契丹两蕃副使张建章墓志铭》。1956年出土于北京德胜门外冰窖口东。碑有志石与盖石两部分,盖石长100厘米,宽112厘米,中间边栏内篆刻“唐蓟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张府君墓志”;
①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廉年号。1045—1052,凡8年。②地名。明洪武四年(1371),于今青海省同仁县保安城西山(去河州西350里)建保安堡,万历四十七年(1619),复在保安地区筑保安城,隶属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二年(1737)以随军征战功,赐宣慰使职衔。四年(1739),批准管辖三齐寨番民,因抚驭失宜,与三齐寨民连年构衅,自相残杀。六年(1741),三齐寨聚众千人赴省告,欲脱离瓦寺
见“乌思藏十三万户”(353页)。
藏语音译。意“官府庄园”。包括由原西藏地方政府各机关直接派人经管、收入用于行政开支的庄园和作为薪俸划给※噶伦、※代本、※宗本等现职官员的庄园,后者按规定去职后仍由原西藏地方政府收回。参见“谿卡”(25
765—830唐朝文臣。字蹈中。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于氏。工部尚书、东海郡公※于休烈孙,给事中于肃子。少时以家世负文史盛名,志行修谨,为时人所称。登进士第,为秘书省校书郎。后自协律郎、大理评事试监察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