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河名。又作“客鲁涟沐涟”、“怯绿怜河”、“怯吕连河”、“卢朐河”、“龙居河”。即今蒙古国境内克鲁伦河。与斡难河(今鄂嫩河)、土兀刺河(今土拉河)同被蒙古部人视为“祖宗肇基之地”。1229年,元太宗窝阔
参见“江孜”(883页)。
①(?—1699)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初任笔帖式,累迁郎中。康熙十九年(1680),经议政大臣等疏荐,练习部务。“三藩”叛后,专司军机文檄。以勤劳详慎,得旨以三品卿即用。二十年,擢光禄寺卿
满语与鄂伦春语音译。满语“塔坦”意为“窝铺”或“外出的住处”,“达”是“头目”或“长”的意思。鄂伦春语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两者皆指“家族长”或“狩猎长”、“小组长”。鄂伦春族※“乌力楞”为家族公社
见“回离保”(781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撒拉尔,简称撒拉,意为“领兵官”,一说部族名。元称撒剌、撒剌儿,明称沙剌、沙剌族,清称萨拉、萨拉尔、撒喇以及循回、撒拉回等,主要分布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及甘肃
见“台湾城”(649页)。
东汉时北匈奴大臣。任大且渠。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受蒲奴单于所遣,驱牛马万余头南下与汉商贾交易互市。南单于遣轻骑出上郡抄之,损失甚大。
元朝官员。高昌畏兀儿人。婺州路达鲁花赤※铁哥术之子。幼事真金太子于东宫。至元十五年(1278),为中书省宣使。尝使河南,适遇汴(今河南开封)、郑(今河南郑州)大疾疫,命所在村廓构室庐,备医药,以治病者
书名。广西地方志书。近人邓赞枢(时任县长)、梁明伦(前任县长)等修纂。不分卷数。民国三十四年(1945)成书。共10篇,计有地理、人口、社会、县地方行政、经济、文化、前事、杂记、党务、抗战事迹等。是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