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见“统军”(1785页)。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沙州卫(今甘肃敦煌县)故址。族众原属罕东卫。后因部人奄章与同族不睦,彼此仇杀,率众遁居沙州,谋自立。至其子班麻思结时,众日蕃盛,尝从官军讨曲先。宣德七年(1432),以功授罕东
朝代名,南北朝时期北朝之一。鲜卑宇文氏(其先为匈奴苗裔)所建,也称宇文周。西魏期间大冢宰宇文泰擅政。恭帝三年(556),泰子※宇文觉袭父职,任太师、大冢宰,独揽军政大权。同年十二月,被封为周公。旋迫恭
?—1796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栋鄂氏。陕甘总督※永常子。乾隆六年(1741),授三等侍卫。十三年(1748),随提督岳钟琪征金川,获一等功,擢二等侍卫。十七年(1752),晋头等侍卫。十八年,
宋代对黔州涪州徼外龙、方、张、石、罗五大姓所统居民的总称。西南夷的一支。汉属※牂柯郡,唐属南宁州。分布在今贵州及四川东部、南部和湖南西部,云南东北部地区。宋初常奉职贡,受爵命。治平四年(1067),知
见“耶律合住”(1310页)。
1485—1543※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三代汗。蒙古族。※阿黑麻汗长子。1501—1502年,※阿黑麻汗出兵支援兄※马合木汗抗击月即别昔班尼汗时,受命留守※吐鲁番,监国,赐汗号。1504年,父卒,嗣位。在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543—550年,凡8年。
见“三娘子”(50页)。